限制區 (RZ) 是以 HD 為基礎
HD 取決於投影機及所安裝鏡頭類型產生的流明數。請參閱“依修正光學的 HD”一章。
為保護未經訓練的使用者 (如會場訪客、觀眾),安裝應符合以下安裝需求:操作員應控管危險距離內的光束接觸,或將產品安裝於高處,避免觀眾眼睛處於危險距離內。只要是操作員、表演者或員工以外的一般人能夠站立的任何表面,其上空 2.0 公尺 (SH) 內任何位置,或與上述一般人允許進入的任何位置橫向間隔 1.0 公尺 (SW) 內,輻射量皆不得超過限制。在可合理預見不受限制行為的環境中,最低隔離高度應大於或等於 3.0 公尺,以免可能暴露於過量輻射之中,例如在 HD 內,某人將另一人扛在肩上時。
這些數據都是最小值,依據 IEC 62471-5:2015 第 6.6.3.5 節中提供的指導方針所設。
安裝人員與使用者務必瞭解風險,並依據標籤和使用者資訊所指的危險距離採取保護措施。安裝方法、隔離高度、障礙物、偵測系統或其他適用的控管措施應防止眼睛在危險距離內接觸輻射的危險。
例如,投影機的 HD 大於 1 公尺,且所發出光束會進入一般人可走動的非控制區時,應依照「固定投影機安裝」參數放置,使 HD 不至延伸到觀眾區,除非光束距離地面至少 2.0 公尺以上。在可合理預見不受限制行為的環境中,最低隔離高度應大於或等於 3.0 公尺,以免可能暴露於過量輻射之中,例如在 HD 內,某人將另一人扛在肩上時。將圖像投影機安裝在天花板或使用實體障礙物,就能達到足夠的隔離高度。

- A
- 側視圖
- B
- 俯視圖
- RA
- 限制接觸位置 (投影機啟動區)。
- VE
- 會場
- RZ
- 限制區
- HD
- 危險距離
- LRZ
- 長度限制區
- H
- 地面與光束之間的高度
- SH
- 隔離高度
- SW
- 隔離寬度
根據各國規範,任何人不得進入投影鏡頭與相關危險距離 (HD) 之間所形成區域的投射光束範圍內。這項規範應藉由製造足夠的隔離高度或放置障礙物的方式實際達成限制之目的。最低隔離高度應將操作員、表演者或員工以外的一般人允許站立的表面納入考量。
圖片 1–2 上顯示一般設置。務必確認是否符合這些最低需求。必要時,須在會場中劃出限制區 (RZ)。使用實體障礙物即可達成,例如 圖片 1–2 中所示的紅繩。
限制區貼標可換成只有標誌的貼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