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高亮度預防措施:危險距離

HD
危險距離 (HD) 是指自投影鏡頭起量的距離,每表面單位的強度或能量自該距離起開始減弱,並低於適用眼睛或皮膚的暴露限制。若人員與光源之間的距離小於 HD,則暴露於光束下視為不安全。
限制區 (RZ) 是以 HD 為基礎

HD 取決於投影機及所安裝鏡頭類型產生的流明數。請參閱“依修正光學的 HD”一章。

為保護未經訓練的使用者 (如會場訪客、觀眾),安裝應符合以下安裝需求:操作員應控管危險距離內的光束接觸,或將產品安裝於高處,避免觀眾眼睛處於危險距離內。只要是操作員、表演者或員工以外的一般人能夠站立的任何表面,其上空 2.0 公尺 (SH) 內任何位置,或與上述一般人允許進入的任何位置橫向間隔 1.0 公尺 (SW) 內,輻射量皆不得超過限制。在可合理預見不受限制行為的環境中,最低隔離高度應大於或等於 3.0 公尺,以免可能暴露於過量輻射之中,例如在 HD 內,某人將另一人扛在肩上時。

這些數據都是最小值,依據 IEC 62471-5:2015 第 6.6.3.5 節中提供的指導方針所設。

安裝人員與使用者務必瞭解風險,並依據標籤和使用者資訊所指的危險距離採取保護措施。安裝方法、隔離高度、障礙物、偵測系統或其他適用的控管措施應防止眼睛在危險距離內接觸輻射的危險。

例如,投影機的 HD 大於 1 公尺,且所發出光束會進入一般人可走動的非控制區時,應依照「固定投影機安裝」參數放置,使 HD 不至延伸到觀眾區,除非光束距離地面至少 2.0 公尺以上。在可合理預見不受限制行為的環境中,最低隔離高度應大於或等於 3.0 公尺,以免可能暴露於過量輻射之中,例如在 HD 內,某人將另一人扛在肩上時。將圖像投影機安裝在天花板或使用實體障礙物,就能達到足夠的隔離高度。

圖片 1–1
A
側視圖
B
俯視圖
RA
限制接觸位置 (投影機啟動區)。
VE
會場
RZ
限制區
HD
危險距離
LRZ
長度限制區
H
地面與光束之間的高度
SH
隔離高度
SW
隔離寬度

根據各國規範,任何人不得進入投影鏡頭與相關危險距離 (HD) 之間所形成區域的投射光束範圍內。這項規範應藉由製造足夠的隔離高度或放置障礙物的方式實際達成限制之目的。最低隔離高度應將操作員、表演者或員工以外的一般人允許站立的表面納入考量。

圖片 1–2 上顯示一般設置。務必確認是否符合這些最低需求。必要時,須在會場中劃出限制區 (RZ)。使用實體障礙物即可達成,例如 圖片 1–2 中所示的紅繩。

限制區貼標可換成只有標誌的貼標。

圖片 1–2
美國市場

若在美國市場安裝 LIP (雷射照明投影機),可能適用其他限制區域條件。

安裝於限制環境(戲院、商務室、教室、博物館等...)的 LIP,所安裝的垂直高度應在地板以上,且危險距離區域的底部平面必須高於地板 2.5 公尺以上。危險距離區域的水平淨空距離應大於 1 公尺。或者,如果用於水平淨空距離的分隔障礙物高度至少為 1 公尺高,則可將水平淨空距離 (SW) 縮減到:

對於安裝於未受限環境(演奏廳等...)的 LIP,所安裝的垂直高度應在地板以上,且危險距離區域的底部平面必須高於地板 3 公尺以上。危險距離區域的水平淨空距離應大於 2.5 公尺。如果可以,請設置障礙以限制任何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如果人員可進入無人監督的環境,則應增加水平或垂直間隙以防止人員暴露於危險距離區域之中。

LIP 應由 Barco 或由受過訓練並經 Barco 授權的安裝人員安裝,或僅應轉移到雷射展示方差變換負責人。這適用於經銷商和分銷商,因為他們可能需要安裝 LIP(示範安裝)及/或他們轉移(出售、出租、租賃)LIP。經銷商和分銷商應將銷售和安裝記錄保存 5 年。方差變換負責人目前可能持 Class IIIB 和 IV 雷射燈光展示的方差變換,及/或加入 RG3 LIP。RG3 LIP 的雷射光展示方差變換可透過郵寄方式向 RadHealthCustomerService@fda.hhs.gov 申請來請求。

雷射照明 RG3 投影機的安裝檢查表必須在安裝後完全填妥。安裝檢查表可以從 Barco 網站下載。安裝人員應將檢查表保存 5 年。副本可以保留在現場。

安裝一個或多個可立即使用的控制器以立即終止 LIP 投影燈光。投影機端的電源輸入可有效中斷裝置連接。需要關閉投影機時,請拔下投影機端的電源線。萬一無法使用投影機端的電源輸入(例如桁架安裝),為投影機供電的插槽插座應該安裝在投影機附近且易於使用;或是可使用固定電線連接一般斷電裝置。